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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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劃委: 經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共同努力,全國31個省級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基礎數據庫與我部實現了實時互聯互通,建立整合統一、互聯共享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以下簡稱一體化平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為進一步完善一體化平臺功能,提高基礎數據質量,加大推廣應用力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緊做好省級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的整改工作。對我部在省級平臺驗收評估中發現的問題,要逐項進行整改,確保按規定時限完成整改工作。 二、高度重視省級平臺的推廣應用工作。對已應用省級平臺的地區,要跟蹤了解使用情況,主動聽取基層管理部門及企業的意見,不斷完善平臺功能;對尚未應用省級平臺的地區,要加強宣傳,靠前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力爭在2016年6月底前實現省級平臺應用的全覆蓋。 三、認真開展省級平臺自查工作。要對省級平臺的功能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自查,重點檢查系統建設、業務應用、數據質量、部省聯通、安全防護等方面的情況。 (一)系統建設。是否與日常監管環節業務辦理高度融合,形成覆蓋本行政區域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工程項目全過程閉合監管的業務辦理工作平臺。 (二)業務應用。是否已將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新建或在建工程日常監管業務統一納入省級平臺辦理。 (三)數據質量。是否按照我部印發的數據標準完整準確地采集企業、人員、項目、誠信基礎數據;是否已逐步將近三年完工的工程歷史數據補充入庫。 (四)部省聯通。是否建立保障機制安排專人巡檢,中間服務器是否進行定期日常檢查,確保數據每日同步傳遞至我部中央數據庫。 (五)安全防護。是否已啟用完整的安全防護體系和應急預案,確保省級平臺全天候安全穩定運行。 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自查情況制訂本地區2016年工作計劃,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將自查報告(包括整改落實情況)及工作計劃報送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四、從2016年4月起,我部將對驗收評估結論為基本合格的省級平臺整改工作開展“回頭看”。對整改落實好的地區予以通報表揚,對整改落實不力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 五、我部將繼續完善一體化平臺功能,并加強對省級平臺建設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各地在一體化平臺應用過程中,如有任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函告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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